★ 消費500抽LV名牌包和IPAD mini ★
‧活動期間:2012/12/18 00:00 ~2012/12/31 23:59
‧得獎名單公布時間:2013/1/3 18:00前
‧活動辦法:感謝玩家整年的支持,活動期間在麻將消費滿500元即獲得1次抽抽樂機會,累積消費越多越有機會中大獎!
獎品名稱 | 得獎名單 | |
LV Neverfull PM (價值約26,200元,共一名) |
4887824 | |
Dyson DC26 mh complete圓筒式吸塵器 (價值約25,500元,共一名) |
10527856 | |
Ipad mini 16G (價值約12,000元,共一名) |
10231123 | |
1.2錢 純金金龍 (價值約10,486元,共六名) |
4562388 5307609 11338248 4845192 6267211 123088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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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利浦Philips-免油健康氣炸鍋(HD9220) (價值約7,988元,共一名) |
12436138 | |
7-11禮券3000元 (共十名) |
3737526 3773579 10744703 10922850 9630477 5050084 12457336 4609589 5132867 5453823 |
注意事項:
【消費500抽萬元禮】
消費500抽萬元禮活動 (以下簡稱「本活動」)
- 麻將消費僅含儲值麻將金幣包/福袋、儲值麻將序號、麻將點數換金幣;不含包月/包季/購物館消費。
- 本活動參加與得獎通知:
- 當您取得參加本活動之資格,進入本活動進行遊戲(以下簡稱「本遊戲」)時,視為您已閱讀並了解本活動之遊戲規則、注意事項、兌獎規則,及戲谷關於本遊戲或本活動之其他公告,並同意遵行之,絕無異議。
- 當您完成本遊戲,本活動網頁將出現遊戲結果,即視為您已接獲本活動獲獎與否及兌獎之通知,如戲谷之後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,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,並非戲谷之義務。
- 實體獎項寄送區域限制:實體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灣本島,不包含金門、馬祖、澎湖、蘭嶼等離島,如得獎者所指定之獎項寄送地位於台灣本島以外地區,得獎者應 依戲谷之指定方式先行支付寄送費用予戲谷,否則,視為得獎者拋棄兌獎權利及資格。
- 實體大獎得獎名單將於2013/1/3公佈於本活動網頁。得獎者請請按此下載領獎確認單並於填寫完成後,利用郵寄方式寄到:114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407巷22號8樓「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客服中心」收。
- 本活動實體獎項領獎期限為2013/2/1。超過領獎期限未領獎者,視同放棄領獎資格。
- 本活動獎項圖示僅供參考,規格外觀以實際出貨為主。實際價格以採買時為準。
- 本活動實體獎項扣稅之計算:如得獎人獲得實體獎項者,依「所得稅法」、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及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」規定:
(1). 得獎人所獲實體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者,戲谷將依法預先扣取10℅。
(2).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、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,對於所獲實體獎項全額扣取20%。
(3).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各類所得者,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,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(由財政部擬訂,報請行政院核定),扣取稅款,並依規定繳納之。 - 得獎者如於活動時間內,有違反戲谷使用者合約或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者,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得獎權利及資格,獎項(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)已發放者,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物品或金幣;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,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;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,戲谷將依法追索之。戲谷使用者合約、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
- 戲谷保留修改本活動之活動辦法、兌獎方式、規則及相關重要事項之權利,本活動參加人絕無異議;活動時間與辦法若因臨時狀況有異動時,以本活動網頁公佈為主;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戲谷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、尚未發送之轉換或加贈獎項則不予發送。
- 戲谷「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」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之親屬,不得參加本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