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本活動分為「每日」、「每週」的任務,每日的任務只能完成一次、獎項每日限領一次,完成任務條件的該場次結算後會由系統直接發送印記/金幣。每週的任務只能完成一次、獎項每週限領一次,完成任務條件的該場次結算後會由系統直接發送印記/金幣。
- 本活動僅限於搖滾區:主唱廳&樂團廳&舞台廳&海灘廳&墾丁廳&派對廳內各廳進行。搖滾區的主唱廳&樂團廳,舞台廳&海灘廳&墾丁廳,派對廳的任務戰績則獨立計算。於桌內進行牌局的時間才能累積為遊戲時間,只進入春浪區廳沒有進行牌局的時間無法被累積。
- 本活動戰績為單日戰績(今日早上06:00至隔日早上05:59),牌局開打、任務條件計算的開始時間為東風東擲骰時,戰績僅在指定的活動廳內才能累積計算。
- 本活動贈送虛寶皆為限量贈送,所有印記皆為三等/不增值,於收到轉換/加贈獎項前請勿將虛寶賣出,虛寶一經賣出即喪失獲獎資格,將不再另行補發、補償或提供加價買回之協助,敬請留意。
本活動須於指定活動期間內進行,超過活動期限的戰績將無法累積於任務條件中,即使完成條件亦無法達成任務、進而獲得獎項。 - 本活動遊戲區設定皆以遊戲內設定為主,活動時間依活動網站公告為主。
- 本活動參加與得獎通知: 當您進行本活動遊戲時,視為您已閱讀並了解本活動之遊戲規則、注意事項、兌獎規則,及戲谷關於本遊戲或本活動之其他公告,並同意遵行之,絕無異議。
- 當您完成本活動網頁將出現遊戲結果,即視為您已接獲本活動獲獎與否及兌獎之通知;本活動虛擬獎項將於各指定時間前發送至得獎玩家帳號,得獎名單不另行公告。
(1). 如戲谷之後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,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,並非戲谷之義務。
(2). 實體獎項寄送區域限制:實體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灣本島,不包含金門、馬祖、澎湖、蘭嶼等離島,如得獎者所指定之獎項寄送地位於台灣本島以外地區,得獎者應 依戲谷之指定方式先行支付寄送費用予戲谷,否則,視為得獎者拋棄兌獎權利及資格。
(3). 實體大獎得獎名單將於2012/3/9公佈於本活動網頁。得獎者請請按此下載 領獎確認單並於填寫完成後,利用郵寄方式寄到:114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407巷22號8樓「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客服中心」收。 本活動實體獎項領獎期限為2012/3/20。超過領獎期限未領獎者,視同放棄領獎資格。
(4). 本活動獎項圖示僅供參考,規格外觀以實際出貨為主。
(5). 本活動實體獎項扣稅之計算:如得獎人獲得實體獎項者,依「所得稅法」、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及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」規定:
(a). 得獎人所獲實體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者,戲谷將依法預先扣取10℅。
(b).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、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,對於所獲實體獎項全額扣取20%。
(c).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各類所得者,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,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(由財政部擬訂,報請行政院核定),扣取稅款,並依規定繳納之: - 得獎者如於活動時間內,有違反戲谷使用者合約或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者,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得獎權利及資格,獎項(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)已發放者,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物品或金幣;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,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;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,戲谷將依法追索之,請玩家遵守遊戲規範。戲谷使用者合約、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<<
- 戲谷「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」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之親屬,不得參加本活動。
- 活動時間與辦法若因臨時狀況有異動時,以本活動網頁公佈為主;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戲谷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。
- 如經查於此遊戲時段內違反戲谷娛樂館遊戲規則者,戲谷工作人員得取消該玩家得獎資格。各排行遇缺額不遞補(含排名、獎牌、彩金獎項等)。。戲谷使用者合約、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<<
- 活動期間若有玩家違反本賽事辦法、使用者合約、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、於戲谷網站所公告之所有注意事項或中華民國法令規定,經戲谷認定屬情節重大者(包括但不限於:本賽事帳號因使用或利用外掛程式、病毒程式、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本賽事,經戲谷終止與本賽事帳號間之合約關係者),戲谷有權取消該玩家參賽資格、晉級資格、得獎資格及/或領獎資格。
- 參賽者參賽前需確認在戲谷網站註冊之個人基本資料(含身分證與其他個人資料)與本人真實資料一致,如不一致者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、晉級資格、得獎資格及/或領獎資格。
- 任一身分證號僅能以一個戲谷帳號參加本活動(及/或現場總決賽),如有違反者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、得獎資格及領獎資格;身分證字號相同者,若有其一帳號違反戲谷使用者合約及/或遊戲管理規範,戲谷有權取消所有與該人相同註冊資料帳號之參賽資格、晉級資格、得獎資格及領獎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