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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名 |
豪賭區 |
高手區 |
海底摸寶區 |
將子求才區 |
切磋區 |
廳名 |
擂一廳
擂二廳 |
擂三廳 |
擂四廳
擂五廳 |
擂六廳 |
擂七廳 |
開局設定 |
2000底/500台,
一圈5秒,寶牌玩法 |
5000底/2000台,一圈3秒,
寶牌玩法 |
500底/200台,
一圈5秒,海底摸寶玩法 |
500底/200台,
一圈5秒,將子求才玩法 |
500底/200台,
一圈5秒,寶牌玩法 |
入桌限制 |
金幣20,000 以上者可進桌, 金幣4000踢 |
金幣100,000 以上者可進桌, 金幣10,000踢 |
金幣5,000 以上者可進桌, 金幣1,000踢 |
金幣20,000 以上者可進桌, 金幣3,000踢 |
金幣10,000 以上者可進桌, 金幣2,000踢 |
斷線限制 |
當週擂台各廳加總斷線5次以上不可進入 |
抽成 |
自由行玩家贏家抽15%手續費, 發達通玩家免抽手續費。 |
自由行玩家贏家抽15%海底彩金+10%手續費, 發達通玩家贏家抽15%海底彩金。 |
自由行玩家贏家抽15%手續費, 發達通玩家贏家抽8%手續費。 |
自由行玩家贏家抽15%手續費, 發達通玩家免抽手續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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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日獎項(週一、週二、週三、週四) |
週末獎項(週五、週六、週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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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項名稱 |
獎項名稱 |
第1名 |
現金1萬元+麻將金幣30萬枚+
二等豪氣勳章(賣價2萬5千金幣) |
現金1萬元+麻將金幣60萬枚+
二等豪氣勳章 |
第2名 |
現金4千元+麻將金幣20萬枚+
二等豪氣勳章(賣價2萬5千金幣) |
現金4千元+麻將金幣40萬枚+
二等豪氣勳章 |
第3名 |
現金2千元+麻將金幣10萬枚+
二等豪氣勳章(賣價2萬5千金幣) |
現金2千元+麻將金幣20萬枚+
二等豪氣勳章 |
第4~10名 |
現金1千元+麻將金幣5萬枚+
貴族軍團印記(賣價5千金幣) |
現金1千元+麻將金幣10萬枚+
貴族軍團印記 |
第11~50名 |
現金5百元+麻將金幣3萬枚+
黑暗精靈印記(賣價3千金幣) |
現金5百元+麻將金幣6萬枚+
黑暗精靈印記 |
第51~100名 |
麻將金幣1萬枚+獅掌印記(賣價1千金幣) |
麻將金幣2萬枚+獅掌印記 |
第101~300名 |
麻將金幣5千枚 |
麻將金幣1萬枚 |
第1~500名 |
排名前500名且單日排行進行結束時具有公會身分,加贈2千麻將金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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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於擂一廳~擂七廳「贏得金幣總計」較高者做為排行榜第一排序,若贏得金幣總額相同者,則以「胡牌次數(多)」「遊戲時間(長)」為第二及第三排序,共列出前500名。
本排行榜於每回合比賽期間,每10分鐘更新一次,列出前500名玩家戰績。
本排行榜獎項可重複領取,但若遇違規停權玩家者取消得獎資格但不依序遞補。
本排行榜戰績紀錄基本為每日下午13:00~隔日凌晨1:00為準,並依照系統關廳時為最後記錄時間。
如經查證於此活動區內違反戲谷娛樂館遊戲規則者,戲谷工作人員得取消該玩家得獎資格。
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則請按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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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萬金幣得獎名單請按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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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★本活動現金得獎玩家,請寄回「一份」領獎確認單與帳戶影本,並在領獎確認單的獎品價值上註明得獎金額與日期(舉例說明:1萬現金(得獎日7/15,7/16) 500現金(得獎日7/18,7/20得獎)共2萬1千元)以利戲谷贈獎流程,本活動獎項之總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者,戲谷將依法預先扣取10℅。
★請注意:戲谷不提供查詢功能,故玩家可於進行遊戲時自行按右鍵查詢活動區戰機。
★請注意:若指定活動廳開關廳時間有所變動時,排行榜結果將以開關廳結束時間為排行榜依據。
★排行榜獎項「麻將金幣」「豪氣勳章」「貴族軍團印記」「黑暗精靈印記」「獅掌印記」抽獎獎項「百萬金幣(1萬100名)」皆為遊戲虛寶,本活動同帳號可重複領取,7/30統一發送至符合得獎資格的玩家帳戶中。
★參加獎獎項「皇后皇冠印記」「千錘百鍊勳章」皆為遊戲虛寶,本活動同帳號限領一次,7/30統一發送至符合得獎資格的玩家帳戶中。
★排行榜將以7/29 18:00公布為主,活動期間排行榜現金獎項得獎者,請下載領獎確認單(現金獎得主請附上帳戶影本)並填寫寄回戲谷娛樂館收。獎項領獎期限為2009/8/10。超過領獎期限未領獎者,視同放棄領獎資格。
★麻將百萬搶錢擂台賽(以下簡稱「本活動」)
本活動參加與得獎通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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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當您取得參加本活動之資格,進入本活動網頁進行麻將百萬搶錢擂台賽各類遊戲(以下簡稱「本遊戲」)時,視為您已閱讀並了解本活動之遊戲規則、注意事項、兌獎規則,及戲谷關於本遊戲或本活動之其他公告,並同意遵行之,絕無異議。
2. 當您完成本遊戲,本活動網頁將出現遊戲結果,即視為您已接獲本活動獲獎與否及兌獎之通知,如戲谷之後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,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,並非戲谷之義務。
3. 兌獎期限及方式:本活動兌獎期限為2009/8/10,超過該期限未依戲谷之規定流程並寄回領獎確認單者(以郵戳日期為憑),視同放棄兌獎權利及資格。獲得本活動實體獎項之得獎者,請按此下載領獎確認單並於填寫完成後,將領獎確認單利用郵寄方式寄到:114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407巷22號8樓「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客服中心」收。
4. 實體獎項扣稅之計算:如得獎人獲得實體獎項者,依「所得稅法」、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及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」規定:
1) 得獎人所獲實體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者,戲谷將依法預先扣取10℅。
2)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、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,對於所獲實體獎項全額扣取20%。
3)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各類所得者,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,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,扣取稅款,並依規定繳納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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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 本遊戲獎項採購流程中,如因廠商有缺貨、停產等原因,無法寄發網頁公告之獎項者,戲谷保留換發等值商項予得獎者之權利。
★ 經查,得獎者如於活動時間內,有違反戲谷使用者合約或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者,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得獎權利及資格,獎項(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)已發放者,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物品或金幣;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,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;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,戲谷將依法追索之。戲谷使用者合約、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
★ 戲谷保留修改本活動之活動辦法、兌獎方式、規則及相關重要事項之權利,本活動參加人絕無異議。
★ 戲谷「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」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之親屬,不得參加本活動。
★ 本活動期間被停權之玩家,將會被追溯並扣除活動期間所獲得之虛寶、金幣、點數、紅利點數等,請玩家遵守遊戲規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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